法庭上谁来举证证明?-证明责任及其分配问题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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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又被称为证明责任,有着行为意义与结果意义上的两层含义呢。

行为意义上来说,当事人需要向法庭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所主张的案件事实,这要求当事人积极主动地去收集、整理并呈现相关证据,不能只是空口无凭地提出诉求呀。比如说在一场合同纠纷中,主张合同已经履行的一方,就得拿出诸如交货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证实自己的说法。

而从结果意义层面来看,当待证事实最终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那个人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了。打个比方,如果在侵权诉讼里,被侵权方主张自己遭受了损失,但又拿不出足够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损失和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关键事实,且这些事实最终也没办法确定真假,那负有举证责任的被侵权方可能就会面临败诉的结果。

明晰举证责任的这两层含义,对于提高民事审判效率、推进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能让整个诉讼过程更加有序、规范,帮助法官依据相应规则去判断是非,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判。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谁主张,谁举证” 这条原则侧重于举证的行为意义,强调当事人要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责提供证据来支撑呀。比如,要是有人起诉他人欠款未还,那起诉的这个人就得拿出借条、转账记录之类能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呢。


同时,《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也明确指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这条司法解释从结果意义上完善了举证责任制度呢。


另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一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 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 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像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责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再比如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那就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啦。



不同案件类型的举证情况

1. 合同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在合同纠纷里,各个环节出现争议时举证责任有着明确的分配规则。

首先,如果对合同是否履行产生了争议,按照规定,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来举证比如在一个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家主张卖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那这时卖家就得拿出诸如货物的发货单、物流运输记录等能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交付义务的证据;反过来,如果卖家说买家没有按时支付货款,那买家就得提供付款凭证、转账记录等来证实自己履行了付款义务呀。

其次,要是对代理权存在争议,那就由主张有代理权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例如,甲称乙是受丙的委托和自己签订合同,乙有代理权,那甲就得拿出丙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表明授权关系的聊天记录或者其他能体现乙有权代理丙行事的相关证据。

2. 侵权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在侵权纠纷领域,举证责任的分配根据是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有所不同。

一般侵权纠纷里,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人需要对损害赔偿请求权产生的要件事实进行举证,也就是要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这几个方面。比如说,小王在路上被小张骑电动车不小心撞伤了,小王想要小张赔偿自己的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那小王就得拿出像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来证明小张撞了自己这个侵权行为,提供医院的诊断书、病历等来证实自己受伤的损害后果,还得通过医生的诊断说明或者专业的鉴定报告等证明受伤就是小张撞自己导致的因果关系,以及说明小张骑车时存在违反交通规则等主观过错情况哦。

而在特殊侵权纠纷里,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情况,适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呢,也就是部分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由另一方承担。例如在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者只需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损害和污染行为之间存在一定关联性等基础事实就行,而作为污染者的企业,则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排污行为没有过错、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等情况。再比如在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里,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受害者只需证明自己遭受了损害以及损害是由这些物件掉落等情况造成的就可以。

3. 劳动争议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在劳动争议纠纷当中,举证责任有着特别的分配方式。像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引发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之所以这样分配,是因为这些决定相关的证据,像企业内部劳动规章、考勤记录、工资表、社会保险费台帐、人事档案等,大多都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保管的,劳动者很难获取到这些证据材料。这样规定举证责任,能避免用人单位随意地作出对劳动者不利的决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小李被公司辞退了,公司说是因为小李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那公司就得拿出明确的规章制度文本,证明里面规定了小李的相关行为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还要提供证据证实小李确实实施了这些行为,以及证明作出辞退决定的整个流程是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是公司拿不出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这些,那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可能就需要支付小李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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